审定中心完成恒力炼化3号喷气燃料适航审定
10月22日,民航局在京组织召开了恒力石化(大连)炼化有限公司(简称“恒力炼化”)3号喷气燃料适航专题研讨会。会上,民航局为恒力炼化颁发了3号喷气燃料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(CTSOA),这标志我国首家民营石化企业生产的3号喷气燃料正式获得适航批准,并可投入商业使用。民航局李健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
今年6月,恒力炼化正式向民航局提交适航审定申请,适航司组织民航二所航油航化审定中心开展具体适航审定工作。审定中心与恒力炼化进行了充分沟通,对恒力炼化进行了法规、程序和技术要求培训。审定过程中,审查组严格按照《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》(CCAR-55)和技术标准规定CTSO-2C702的要求,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适航审定及验证工作,确认该产品各项指标均符合适航要求,圆满完成各项审定任务。这是继生物航煤、低铅和无铅航空汽油之后,审定中心完成的又一项保障民航能源安全的重要审定任务。
下一步,航油航化审定中心将严格按照李健副局长的要求,以保障航空安全为核心,做好恒力炼化3号喷气燃料的证后管理工作。按照法规程序要求,坚持基于风险的原则,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高效监管体系,对持证人产品生产、检验和发出等过程进行持续监管,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,确保民航用油安全。审定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,不断提高适航审定与验证能力,高质量完成民航局下达的煤制航煤、航空润滑油等审定任务,加速我国航空油品的国产化进程。(文、图:汪必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