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完成了《已获批准的航化产品清单》的更新
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民航局和适航司关于防控工作总体部署,我中心对民航适发[2019]12号的《已获批准的民用航空化学产品清单》进行了更新,便于各运输(通用)航空公司、各机场公司选用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。
如需对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进行技术咨询,请联系民航航油航化适航审定中心彭华乔(电话:028-64456033,13880954290;邮箱:penghuaqiao@fccc.org.cn),李 林(电话:028-64456030,13551279945;邮箱:lilin@fccc.org.cn)。